欢迎收听 慈茜 导读
世间因果
(一)
业力甚大,能敌须弥,能深巨海,能障圣道。是故,众生莫轻小恶,以为无罪。死后有报,纤毫受之。父子至亲,歧路各别,纵然相逢,无肯代受。(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)
(二)
身体端正,影子也就端正;身体歪斜,影子也就歪斜。造了善因必定会得到乐果,造了恶因必定会得到苦果。
但是,世间很多事情看上去并非如此,往往作恶的人得到了财富地位,而行善的人却命运坎坷,这是因为:
第一,现在所得的果报未必是今生所造,而现在所造的业因也未必今生受报,就好比今年所吃的谷米乃是去年所种的一样。如果宿世善缘已经成熟,此世虽然 为恶,也会先享受福报。譬如欠债,急处先还。就好像虽然遇到灾年,但储备了粮食,则可以渡过难关。如果今年田园荒芜,则来年就会受苦。(《业报差别经》)
第二,人心变化无常,行善之后能生退心,作恶之后能发忏悔,各种业果交互呈现,错综复杂。
第三,善行与恶行不可能尽人皆知,古人很注重积累阴德(只有自己知道的善行),因此不能只看表面现象。
因果报应有时隐微难测,就如浮于海上的冰山,我们只看见露出水面的部分,而它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却巨大无比。
(三)
因果报应的理论为我们解答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:为什么要行善而不要作恶?
“要行善,勿作恶。”一切社会教化体系乃至神道宗教都这样教导世人。理由无非归结为外部原因: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乃至神的旨意。这难免有强加于人的 色彩,尽管法律制裁和宗教惩罚都很严厉,作恶的人还是层出不穷。中国道家等人性论者则将善解释为人性的良知。但世人对人性是善是恶尚无定论,以人性作为伦 理基石也很脆弱,何况在现代社会中,亲情、友谊乃至肉体都可以兑换成金钱,甚至有的人连命都不顾惜,更何谈良心?
世人的行为出发点是自身的利害关系,“这样做对我有利还是有害?”而因果理论的出发点刚好与此吻合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自作自受,共作共受。” 把行为责任归于当事人自身,不借助任何社会力量和神意。将来是苦是乐,完全是自由意志的选择。人们完全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,成为命运的主人。这避免了神意 论、宿命论和机运论的弊端。(陈兵《生与死——佛教轮回说》)
—-摘自《因果故事》